2010-09-24

[弘光科大] 研究能量大躍進,智財意識築成保護網

弘光科大體認到研發能量對智財保護的迫切性,透過導入TIPS,爭取教師的認同與投入,建立周全的智財意識和保護網,讓學術研究光芒更熾熱發光...

民國五十六年由護專創校迄今,弘光科技大學歷經多次擴展,朝向精緻化科技大學的定位經營。該校致力於教學和研究並重,積極爭取國家研究計畫,並緊密與中部七縣市的工業區與中部科學園區等相關產業合作──每年來自國科會、政府部會、產學合作和學發會策略聯盟的研究計畫規模約有上億元之譜。

弘光科大訂有多項獎勵教師研究措施,設置講座教授與特聘教授制度,引導學術研究,以提升師生研究風氣。然而,著眼於近年來校內的研發能量越來越大,與外部產學合作的計畫成果也日益增多,弘光這才意識到這些研究成果的權益應當有一套更周延的保護措施,同時也亟欲加強師生對智財相關資訊的認知。


從保護研究成果角度切入,灌輸智財觀念

「智財管理規範(TIPS)」的標章認證計畫,正是一個好觸媒。弘光在深入瞭解這項計畫的特點和精神後,邀請弘光科大附屬老人醫院與光田醫院,以群組方式參加認證輔導。

研究發展處,是弘光科大負責推動校內智財管理計畫的單位。研發長兼工學院院長王茂齡博士直言,「一般大學教師總是埋頭研究工作,對辛苦研究出來的成果,在法律上該怎樣保護卻似懂非懂。而學校的資源如果能適當提供教師這方面的支援,不但能保護研究者的心血,也對學校的智財資產有所保障。」

王茂齡分析,「學術機構和產業界有所不同,每個專科都是一門獨立的研究領域。教師的研究自主性極高,這是推廣初期比較大的問題。」所幸,研發處人員想方設法,從保護研究成果的角度切入,說明遵從TIPS的種種好處,透過第一期導入單位在數個月的努力下,弘光在第一次審查就過關取得TIPS認證標章。目前導入的智財管理標的包括專利、商標和營業秘密等三項,導入單位則有研發處、人事室、總務處、電算中心和祕書室稽核組等。

研究記錄簿,落實智財管理的第一步

根據弘光科大的研究記錄簿管理辦法,凡該校專任教師參與研究計畫案並擔任計畫主持人者,且單一計畫之年度總金額為一百五十萬元(含)以上,都需向研究發展處登記領用研究記錄簿。

研究記錄簿包含工作經驗、工作有關資料數據,可做為發生智財權爭議時的重要證物。這本記錄簿要詳實記載學校教師從事研究工作或發明的過程和結果,不論成功或失敗;內容範圍涵蓋任何靈感或初步構想、裝置設備、實驗步驟、物料規格、數據、計算、結果、討論摘要、訪談內容和心得等。其中,如果記載了重要的結論或發明,還要有兩位以上的見證人在相關頁次簽上日期和姓名,以確保個人權益。

有了新措施,教師得花時間鉅細靡遺寫下他們的實驗過程和結果,抗拒不是沒有的。王茂齡表示,「我們瞭解教師不想在這些文書作業上花時間,但當我們透過校方行政會議宣告支持這些做法後,再經由解說保護智財的意義和重要性,大多數教師逐漸採納了。」

導入TIPS後,弘光科大在聘任新進教師時,會在聘約或聘書中載明智財的相關約定。如果教師要離職,但涉及學校重要的智財,校方授權單位主管自行決定是否有面談的必要,以釐清或商討可能的處理方法。

另一方面,弘光科大也制定「機密文件管理辦法」,進行人員和文件的機密管制,以確保智財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其中,電腦網路設備由電算中心作業程序書管理,環境設施管理則交由各單位自行劃分管制區(如人員工作空間、個人座位與儲物櫃等),非經許可,非該單位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鼓勵教師發表研究論文,提出專利申請

由於弘光科大是技職體系的學校,除了教學與研究外,「產學合作」是另一項經營重點。這類合作讓校方有更多元的研究經費來源,但相對地也有研究成果的產出壓力,而弘光的各個研究團隊,無論是理工類、食品科技與醫護領域,一起交出漂亮的出績單。

王茂齡指出,「單是過去兩年,弘光就提交了五十九件專利申請案,台灣、美國和歐盟等地皆有,而這些專利案近九成屬於原創發明。」這類技術移轉產生的相關權益,以往並沒有一套規範明確保護校方和研究人員,但在導入TIPS後,就在初始的合作契約上有更明確的條款載明雙方的權利,合約的審核也要依據智財管理條文逐項審視,加強保護學校的權益。

導入TIPS後,弘光科大教師有專利申請需求時,除了要依照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審查其研發規劃、前置作業和成果之外,研發處也要把相關資訊登錄在「智財案件資料庫」施行管控。同樣的,商標申請案也會列入資料庫管理申辦進度,並定期更新。如果有任何智財管理事務委外辦理的話,現在也要加簽一份「專利及商標案件委辦合約書」。

這種鼓勵至上的行動,讓弘光的研究成果豐碩斐然。王茂齡表示,「以往,教師的升等要看論文的品質與數量,但這兩年我們發現有不少教師除了論文,也在專利申請案著力很深。我們很樂見這種發展走向,這也是研發處極力推動的方向。」

建立種子部隊,促進跨界研究綜效

建立種子部隊,是弘光對培訓智財管理人力的策略。先由研發處的人員和部分教師到校外上課習得相關知識,返校後,由種子部隊到定期到每個學院開課講習。以期擴大養成教職員的智財意識,並針對特定智財議題,邀請外部的法律專家來校講習。其中第一階段導入單位的人員和新進員工要做的訓練包含智財基本概念、該校的智財管理規定;而智財管理權責人員的訓練則涵蓋智財相關法律、訴訟與仲裁、授權與契約、申請與延展、救濟方式、侵害鑑定、專利回避設計、智財評價與資訊安全管理等。

導入TIPS後,學校的採購作業也添加了一道保護。當申購單位認為欲採購的物品有侵權風險時,需要在採購申請單中註明要求供應商提供智財相關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或於採購合約中增加智財擔保條款,以維護校方的權益。

推動智財知識的效益,在弘光校內透過不同形式,逐漸深入人心。王茂齡舉例:「一般人認為,人文社會學的研究,跟智財或專利沾不上邊。但實則不然,這類研究還是有可能產生相關的商業價值。我們發現,智財意識應該是一種全民運動,人人都不可置身於外。」從體察研發能量大躍進對智財保護的迫切性,到校方經營團隊的大力支持和教師的認同與投入,有了周全的智財意識和保護網,弘光的學術研究光芒將會更熾熱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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